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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 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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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市人才理论创新和实务研究,促进人才事业繁荣发展,市人才办、市社科联(院)组织开展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紧扣“三高一争”奋斗目标,聚焦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围绕推进人才“镇兴”行动,坚持以人才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为主要方向,深入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实现“镇江很有前途”跑进现实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级部门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课题组成员可以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组成。优先支持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协同、持续开展相关研究,采用“双负责人制”的,至少有一名负责人是人才工作者或专家学者。

2.选题确定:根据中央、省、市人才工作的部署,结合所在部门的职能以及自身研究专长,申请人自选项目,即自行提出拟纳入人才发展专项立项的课题,选题要具有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没有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3.申报程序:登录镇江社科网;、镇江党建网http://www.zjdj.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中自行下载《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申报表》填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

三、课题立项

2021年度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拟立项30项左右。课题结项后,经评审确定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严格服从课题质量,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研究经费资助。

四、课题管理

1.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科联(院)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开题评估后签订立项协议。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立项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课题组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字数控制在6000字左右,并填写《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结项审批书》,各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市社科联(院)。

3.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科联(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课题研讨和成果交流等会议,积极服务课题研究成果转化。项目结束组织结题鉴定验收,通过鉴定的颁发《结项证书》。结项情况纳入到市级机关部门人才工作考核。

五、有关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发动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积极申报,同时,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2.对通过立项评审的课题,各承担单位要保障课题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有关单位要支持和配合课题调研,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3.课题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社科联(院),电子版发至邮箱zjskrckt@163.com。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新行政中心1号楼540室。邮政编码:212050,联系人:汪建莉,联系电话:0511—80826099。

附件:《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申报表》

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镇江市社会科学院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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